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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将有法可依 擅拆历史建筑最高拟罚100万
2007-08-10 14:35
截止到2007年6月13日,建设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组织评选了一共109座历史文化名城、157个历史文化名镇或名村,但在全国上下大搞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下,很多名城、名镇和名村缺乏国家立法有力的保护,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种严峻的挑战,7月2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单位将会面临50万到100万元的罚款,肇事个人将面临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我们必须承认,罚款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是会有一个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只要执法一方认真执行法律规定。但是我们更希望看到公众“文保”意识的提高和对“文保”地积极参与。没有群众基础的法律将是脆弱而失去公信力的。我们盼望有一天能够听到公众在地方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声音。 同时,我们也非常高兴的看到政府对于文保立法更为慎重,并且愿意听取多方意见。下面的相关链接内容里,有国务院法制办的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所有关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朋友们可以把您的意见直接发给相关机构,也可以直接发给我们,在我们整理完大家意见后,一并发给政府。政府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8月8日,如果您有任何意见请在8月5日前通知我们。我们的联系方式:feedback@bjchp.org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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